我国初步形成了艾滋病综合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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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03

据新华社信息北京12月3日电(记者顾瑞珍 朱玉)卫生部和联合国艾滋病中国专题组12月1日联合发布了《中国艾滋病防治联合评估报告》指出,我国1986年开始进行艾滋病监测工作,1989年后,艾滋病作为法定报告传染病上报。1995年,在世界卫生组织的支持下,卫生部和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在23个省份建立了42个国家监测哨点,至2002年国家级哨点达158个,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分别设立了数量不等的省级艾滋病监测哨点。1999年之后,我国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和中英艾滋病防治合作项目省份开展了针对高危人群、脆弱人群和一般人群的行为监测,此后相继有22个省份在高危人群、脆弱人群和一般人群中开展了行为学监测或调查。2001年,部分省份开展了以艾滋病监测与性病监测相结合、血清学监测与行为学监测相结合为主要特点的综合监测工作。2002年,卫生部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别下发了《艾滋病监测工作规范》和《艾滋病性病综合监测指南及方案(试行)》,作为我国艾滋病监测的技术指导性文件。至此,我国初步形成了一个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监测网络,建立了一支监测及检测专业技术队伍,获得了大量的流行病学和行为学方面的信息,促进了我国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开展。